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学助〔2025〕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与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二、基本申请条件
(一)适用对象为2024-2025学年认定的资助对象;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党、团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警告及以上);
(五)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24-2025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达到前70%,无不及格课程;
(七)有良好的卫生习惯,2024-2025学年所在寝室等级为B级及以上;
(八)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名额分配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2025年分配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666名。根据2024-2025学年各学院资助对象认定情况,我院名额为51人。
四、评审要求
(一)各班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确保每个在校学生人人知晓申请时间、申请条件和评审程序。
(二)学院根据规定,成立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
(三)学生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以下材料:
(1)《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1)
(2)《信智学院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基本情况表》(附件2)
(3)基本情况表中所填各类奖项证书的佐证材料
表格要以“班级 姓名基本情况表”的方式命名,佐证材料以“材料时间 材料内容”方式命名,如“202507 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全国总决赛一等奖”。以“班级 姓名”命名压缩包,发送至邮箱:work_for_students@163.com,申请截止时间为10月14日17:00。
(四)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国家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均不可重复申请获得,同国家助学金可以同时申请获得。学生在同一学年获得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文华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除外),荣誉可以兼得,奖金就高发放。
(五)学院初评获奖学生名单,将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将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师生有异议,评审小组会接到异议材料后予以答复。
(六)审议通过的学生按学校通知进行系统申报。
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信智学院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基本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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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