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太阳成集团、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奖学金协议书的要求,现将2025年太阳成集团“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及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太阳成集团热心公益、品学兼优的在校全日制大学生(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研究生)。在校期间参与过“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或获评过“泰隆之星”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二、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泰隆之星”奖学金名额20人,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爱国和爱社会主义相统一;
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积极向上,乐于助人;
3.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4.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5.热心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6.同等情况下,经学校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优先;
7.学习优良、刻苦努力,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居班级(或同专业年级)前30%。
四、评选步骤
根据评选工作要求,学院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及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推荐人选、上报材料,同时保障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一)申请及初审(10月)
1、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并确定评审领导小组负责人;
2、组织评审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奖学金申请及评选文件,传达文件精神;
3、学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学院对申请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的基础上,严格要求进行初选,经公示后确定初评名单。
4、申请学生将《“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表》和《“泰隆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打包以“泰隆之星奖学金+班级+姓名”方式命名,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各类荣誉和奖项证明材料(每项材料以获奖日期+材料名称的格式命名,如“202412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发送至邮箱:2247518722@qq.com,申请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5.为扩大奖励和资助面,激励更多的学生努力学习,积极向上,原则上获得“浙农-阳光”等其他校级社会奖学金的同学,不参加“泰隆之星”奖学金评选。
(二)复审
学生处对各学院推荐学生材料进行复审,确定不少于获奖名额人数的候选人,参与最终评选环节。候选人名单同步报送至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
(三)终评
学校和资方代表组织召开终评评审会,候选人进行答辩竞选(PPT汇报等形式),限时5分钟,评委点评并打分,按总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最终获奖学生。
五、名额分配
全校范围内以各学院为单位进行推荐,我院本科生推荐名额为2名,研究生由研究生院组织申报与初评。
六、专属福利
1.“泰隆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可获得泰隆银行超级实习生项目二面直通卡、泰隆银行校园招聘二面直通卡(仅限使用一次)。
2.“泰隆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可选择获得由泰隆银行专属定制的纪念卡片——“泰隆之星”借记卡,享受积分、卡券等权益(具体权益以泰隆银行解释为准)。
3.“泰隆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可优先获得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实习机会,公益项目参与等。
七、其他
对已获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学校将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已发奖金和荣誉证书,并予以相应纪律处分。
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0571-86731938,办公室9-519
  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表.docx
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太阳成集团“泰隆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xls
附件2:太阳成集团“泰隆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xls
太阳成集团tyc151cc
2025年10月27日